为客户提供的标准化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编号:ZHZK-20251028-1249
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8日
公司名称:中恒(深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TCL大厦9楼163号
法定代表人:李绪鹏
联系电话:18688740513
电子邮箱:support@zhonghengip.com
1.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商平台控价、侵权处理等服务能力。
2. 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及电商平台控价等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根据乙方的需求,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服务期限自上述约定的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账户名称:中恒(深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15741777390091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拥有其提供的所有服务、软件、网站及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复制、修改、分发、销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2.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服务过程中上传、提交或生成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全球范围内、非排他性、免费的许可,允许甲方使用、复制、修改、分发、展示和存储这些内容,以提供、维护和改进甲方的服务。
甲方重视乙方的隐私保护,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和商业信息,确保乙方信息的安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 甲方不对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损失承担责任:
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的责任总额不超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1. 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就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其他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